继续教育时间
(一)网络培训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面授、用人单位培训及其他形式:全年
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在海南居住的待业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学籍的在校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为会计人员。
我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员(报账会计)属于上述会计人员范围。
会计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既从事会计工作又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从事会计工作年度和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年度孰早确定继续教育开始年度。
(二)完成海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
继续教育内容及学分
(一)培训内容:《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增值税全流程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十四五”规划纲要》《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等。
(二)培训学分:9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