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广大考生:
2020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2021年4月9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目前证书领取只提供邮寄领取一种方式。在哈尔滨市考区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登录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在首页点击“证书邮寄”栏即可邮寄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业务;或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邮寄办理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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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当地人事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当地区范围内有效。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没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