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15日至18日
证书领取
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应试人员,考试成绩达到国家统一合格标准的,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翻译专业资格成绩通知书,全国范围内有效。参加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应试人员,须一次考试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级别翻译专业资格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资格证书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发放。
考试组织
笔译考试考务组织、资格审核、证书领取(笔、口译)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口译考试考务组织、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考点设在太原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抵制舞弊,维护公平,严格执行报名规定。
2、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告知承诺制规定,履行承诺义务,积极主动配合考试机构核查相关事项。
3、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