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篇一】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高频知识点摘选
物资采购模式:
(一)采购模式
1.业主自行采购
2.承包方采购
3.与承包方约定指定供货商
(二)采购管理的程序
物资采购工作应符合有关合同和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数量、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符合工程进度、安全、环境和成本管理等要求。采购过程应遵循下列程序:
(1)明确采购产品或服务的基本要求、采购分工及有关责任;
(2)进行采购策划,编制采购计划;
(3)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格的供应或服务单位;
(4)确定供应和服务单位;
(5)签订采购合同;
(6)运输、验证、移交采购产品或服务;
(7)处置不合格或不符合要求的服务;
(8)采购资料归档。
【篇二】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高频知识点摘选
项目管理规划的基本性质:
1.项目管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项目管理规划涉及时间阶段为整个实施阶段。
3.项目管理规划属于业主的管理范畴,若采用项目总承包模式,业主方可委托项目总承包方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其他参与方也需编制各自的项目管理规划。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类文件。
5.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涉及的范围和深度,在理论和实际上没有统一的规定,应视项目的特点而定。
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必须随着情况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篇三】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高频知识点摘选
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2)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含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批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要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据此,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