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请各位通过考生于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到市住建局人事科(淇滨大道197号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房间)领取。本人领取需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领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领取名单详见http://jyj.hebi.gov.cn/szjj/3391684/744262/3712588/index.html)
联系方式:338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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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