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市(地)人事考试中心,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从2021年3月10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目前证书领取只提供邮寄领取一种方式,现场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证书邮寄本着自愿的原则,自愿选择邮寄的考生,搜索添加微信公众号:GDEMS11183(邮政速递便民通),点击“E便民”,选择“职业资格证书”即可办理证书邮寄业务(证书邮寄送达时必须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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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书效力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注册规定
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建设部门申请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三、换证条件
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2、持有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满足《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的其他注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