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认定
(一)认定人员要求
由于疫情原因,凡身份证号码以2103或210622开头的鞍山户籍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认定。尚未取得身份证件的未成年人,在职军人,身份证号与户口所在地信息不符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军官证进行现场认定。
(二)认定时间
2021年3月17日-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三)认定地点
鞍山市教育局后楼鞍山市科协一楼,招考办报名大厅。(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四)认定要求
1.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进行现场认定。
2.现场认定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方可进行认定。
3.需进行现场认定而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认定的考生,将取消本次普通话测试预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