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2月25日开始发放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请在河源报名点报名考试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于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到河源市永和路商务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领取。如由他人代领,需出示考生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有证书邮寄需求的考生电脑登录业务办理系统,选择“证书邮寄”服务,按页面提示填写详细地址(限广东省内)、收件人、手机号码等信息。
邮寄方式:EMS(邮寄费用到付)
联系电话:0762-3687298
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