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在2021年5月25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21年6月4日17:00前向学位授予院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将在2021年6月下旬发至各学位授予院校。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节选见附件2)要求,于考前14天开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经相关部门研判,具备条件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考试期间需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