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面向复旦大学等19所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宁夏面向复旦大学等19所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综合成绩予以公布。
拟选调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片区内排序,结合片区招录名额,以选调人数与片区招录名额1:1比例确定。确定为拟选调的人员于1月31日18:00前,与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和本人所在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含电子协议)。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签订正式三方就业协议的,须提交《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保证书》(与三方就业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放弃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须于1月22日18:00前提交放弃声明(模板详见https://www.nxpta.com/gwyks/202101/t20210119_4859117.html),空缺名额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片区内依次递补。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拟录用人员(含签订协议后放弃选调的),不得参加2020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统一招录选调生和统一招录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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