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海南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35名同志为屯昌县试用期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反映,逾期将不再受理。(具体名单详见http://tunchang.hainan.gov.cn/)
公示期限: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67811220,67830520(传真)
举报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180号县委办公楼四楼437室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邮编:571600)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