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长沙考区)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
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长沙考区)将于10月31日、11月1日在长沙外国语学校、长沙市天心区青雅丽发学校等21个考点举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重点提示如下:
(1)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请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2)时间要求:开考5分钟终止入场;开考12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3)证件要求:仅限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不能使用电子身份证、单位自制社保卡等证件参考;
(4)可携带物品:仅限于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规定外物品(包括不限于文字资料、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电子接收/发射及存储器材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必须放在考场指定位置,带入座位者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作违纪处理;
(5)禁止在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以外的任何地方书写本次考试相关内容,包括不限于准考证、彩色打印的健康码纸张等,发现书写考试相关内容的,一律没收,按违纪处理;
(6)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7)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试卷内容属于等级,随意带走或传播试题内容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8)考试过程中,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考试结束后,请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特别是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避免遗落丢失。
(10)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包括抄袭的和被抄袭的),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追加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11)考生车辆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时间和交通路线。由于考试人数众多,考试当日各考点交通干道可能出现拥堵,建议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或者携带一名驾驶员即停即走。
二级建造师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犯罪规定。如实施相关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请广大考生诚信参考,杜绝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