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我省关于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安排部署,按照《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做好今年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冀语测〔2020〕1号)要求,我市将于10月9日恢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社会人员测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本次社会人员普通话测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9至13日。现场缴费并领取准考证时间为10月14至16日。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附件1),因不符合报名条件而自行报名,造成无法测试等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测试: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进入考点前考生需提供1.身份证原件、准考证;2.近14天河北健康码、行程码;3.《保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普通话水平测试书》(附件2,考生自行打印)。考生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全程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证书发放:本次测试的证书全部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发放,付费方式为到付,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测试当天填写邮寄地址(为避免交叉使用,考生请自备笔)。
二、各县(市、区)职教中心、市属大中专院校和职业中学测试安排
各县(市、区)职教中心、市属大中专院校及职业中学在校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市属学校或各县(市、区)语委办统一组织。有测试需求的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上报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联系电话:0312-5061336。
三、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河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关于做好今年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